中国国际复合材料工业技术展览会 China Composites Ex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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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展单位请在线填写参展申请,签字盖章,将扫描件发至展会组委会。收到参展申请后,展会组委会将以Email或传真方式发送参展合同。参展单位按参展合同所规定时间内交纳参展费用至组委会指定账户,否则预订展位和参展项目不予保留。展会组委会在收到参展费用预付款后提供相关展会服务,发送“参展商手册”。 

展会组委会通讯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大厦2号楼12层复材展组委会
邮编:100036 
传真:010-68138866
联系人:
沈玉考:Tel.010-68138937,shenyk@ccgc.com.cn
杨 左:Tel.010-68138936,yangz@ccgc.com.cn
徐 俊:Tel.010-68138952,xuj@ccgc.com.cn
许 珂:Tel.010-68138939,xuk@ccgc.com.cn
张   婧:Tel.010-68138951,zhangj@ccgc.com.cn
陈碧涵:Tel.010-68138950,chenbh@ccgc.com.cn
于   今:Tel.010-68138938,yuj@ccgc.com.cn


  参展单位需交纳的费用(展位费、广告费、技术讲座费、新闻发布费、赞助费、会前展具租赁费等)请汇至展览会组委会开户行。如欲在会刊上刊登广告,请提供设计好的电子版广告文件。


       展会组委会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66128258


参  展  条  款

以下参展条款适用于“2024中国国际复合材料工业技术展览会”(以下简称“展会”)。本条款中的甲方为签订合同的参展单位,乙方为展会承办单位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拥有解释、补充、修改和执行这些参展条款以及可能的补充条款的权利。甲方一旦向乙方递交参展申请,则视为甲方对以下参展条款或可能的补充条款完全知晓,并全部接受。
本展会旨在为复合材料行业搭建专业平台,创造专业氛围,交流产品、技术和行业信息,促进复合材料行业发展。乙方有权对任何违背本展会性质、目的或不宜向观众展示的展品采取禁止参展、拒绝入场、强制移出等措施。对于任何违反参展条款的行为,及相关人员、物品、印刷品、产品的行为,乙方亦有权采取上述措施。

1. 参展申请
       展会组委会仅接受书面的参展申请(口头申请无效),参展申请经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2. 参展单位资格审定
       2.1 本展会只接受复合材料业界相关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单位参展,甲方需符合上述条件。
       2.2 甲方所展出的展品或图片等内容不涉及侵权行为或知识产权纠纷。
       2.3 甲方展出的产品和品牌应与参展申请所填内容一致。
3. 展位的分配和使用
       3.1 乙方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安排展位,对展位安排拥有最后决定权。
       3.2 甲方不得将展位部分或全部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
       3.3 甲方在付清全额参展费用后,方有权参展。
       3.4 甲方应爱护展馆及展台相关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3.5 甲方不得占用通道或其它公共区域,现场演示、集会、抽奖等活动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不得影响其它参展单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展会现场禁止举办任何模特秀、歌舞或声乐类演出活动。甲方的音响设备、扩音器只有在不影响其它参展单位和观众的前提下才允许使用。
       3.6 甲方不得在展会现场进行现场结算的批发、零售活动。
       3.7 甲方只允许为自己的展位摄影或摄像,未经其它参展单位同意,严禁拍摄其它参展单位的展位或展品。
       3.8 甲方的参会人员,都必须事先登记注册,佩戴胸卡并要求穿着得体。
       3.9 16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在展会期间进入展馆。
4. 参展费用的支付
       若参展申请是在2024年5月1日之前提交的,收到展会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包括第10日),甲方支付参展费用的50%,2024年5月15日前支付参展费用剩余的50%;若参展申请是在2024年5月1日之后提交的,收到展会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包括第10日),甲方支付参展费用的100%。
5. 取消参展及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生效后,若甲方取消参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费用或触发本《参展条款》第12条而构成违约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收回甲方的展位或其它参展项目,并有权作任意处理。若甲方在2024年1月15日及之前取消参展或构成违约的,甲方应支付合同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若甲方在2024年1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之间取消参展或构成违约的,甲方应支付合同费用的70%作为违约金;若甲方在2024年5月15日及之后取消参展或构成违约的,甲方应支付合同费用的100%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从甲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应费用作为违约金,已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甲方应在十日内将不足部分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6. 展位装饰审核
       甲方对展台的装饰或搭建应符合展会相关规定,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更改。光地特装设计方案须事先报展会主场搭建商批准,并提供相关文件。展台搭建限高分别为5.0米,禁止搭建二层结构,禁止吊顶,禁止封顶。为减少展台间相互遮挡,各开口封闭结构的长度不得超过50%。裸露在外的背墙须使用阻燃纯白布或纯白板处理整洁。
7. 展览会日期和地址及变更
       乙方保留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变更展会日期和地点的权力。日期和地点的变更将在确定后通知甲方,原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
8. 不可抗力
       1.)若因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展会延期或地点变更,乙方将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所签合同其它条款将继续生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内容。
       2.)若因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展会取消,乙方同意甲方在保持同等展位面积的条件下,可将已付参展费用全部留作下一年参展费。
       3.)若因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展会取消,且甲方不再参加下一年展会或缩小下一年的展位面积,甲方仅可向乙方申请退还部分款项。在乙方核算相关成本支出后,乙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有关费用,剩余款项将无息退还给甲方。
       4.)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保险
       乙方将对展馆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甲方应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展期内的意外伤害险,根据需要为其参展展品自行投保,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展品,乙方对展品或个人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10. 消防
       所有展品、展具和展台搭建都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禁止使用填充丙烷或氦气的气球。开展期间不得使用自带的空压机、真空泵以及非场馆提供的压缩气体。
11. 补充条款
       乙方保留制定并发布补充参展条款的权力。所有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参展条款的一部分,并对甲方有约束力。
12. 协议终止
       甲方出现任意下述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展会合同,甲方应按照本《参展条款》第5条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12.1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自行转让或转租展位。
       12.2 经核实,甲方为非相关复合材料业界单位。
       12.3 其它严重违反参展条款及补充条款,妨碍展会正常进行的行为。